購物中心商鋪裝修設計標準
為了表達追求完美、行業領先的經營理念,有效地展示商城的整體的經營品質和競爭優勢。同時也是為了給商城的廣闊消費者創造一個舒適高雅的購物環境,使商城的租戶獲得良好的經營收益。制定了?商鋪裝修設計標準與基本要求?。
一、吊頂
為最大程度保障商業整體形象的協調、統一,商鋪吊頂裝修設計原則為:商鋪均應采用與各樓層公共區域相協調的吊頂。如確因經營特點而需要變更設計的商戶必須向商城運營管理部門書面申請,在與周邊商鋪協調統一的前提下,方可能獲得許可變更吊頂。商鋪吊頂的排布、色彩、規格必須接受商城運營管理部門的統一管理,如采用格柵吊頂者不得裸露管路。且應將商鋪與公共區域上方用石膏板封死,以控制商鋪內溫度。
本著有利于賣場內視覺上的整潔性的原則,各類吊頂天花必須與公共區域吊頂高度一致。吊頂天花內設施〔煙感、溫感、消防噴淋等公共設施〕不允許拆除破壞。
石膏板吊頂需在空調風管安裝到位調試后運行正常,煙感,噴淋器安裝到位調試正常的情況下開始進行施工。吊頂應先安裝龍骨架,保留檢修口。同時按照電路圖所繪制的燈路位置進行燈線的鋪設,所有線路都應按照配電箱的位置進行鋪設,如有網絡線,線,音響線應同時進行分線槽或線管鋪設,有利于后期電源控制總開關的安裝。
二、地面
地面應與公共區域的水平高度保持一致,銜接處不得有縫隙,且必須用不銹鋼條填實或鋁合金壓條扣住。建議如果非經營特殊需要,商鋪原則上均應鋪裝石材地面或地板,應盡可能選用與公共部位色彩一致〔或協調〕的材料。建議地磚尺寸為600M M×600M M。如采用地板鋪裝,但只限于復合地板或實木地板,禁止采用地板革、地板膠、純毛/化纖地毯。其中,復合地板的鋪設要注意地板材質的選擇,應充分考慮地板材質的耐磨性,防水性,使用壽命等相關技術性能指標。商城為保證整體商業品質形象保留要求商家更換嚴重磨損、破損、起翹變形的地材的權利。同時還應注意鋪設電源地插線、地插的安裝,道具所用電線路的鋪設。
三、墻面
商鋪墻面為輕鋼龍骨外覆石膏板,因而禁止在商鋪墻面上懸掛或固定任何物品。
不得在墻面上噴涂與涂鴉圖形,不得張貼廣告或宣傳物。商鋪如果需要可以在承租區域內現有墻面的外側,自行在制作墻面,滿足經營需要。根據商鋪平面布置圖,鋪內所增加隔斷墻的施工制作,應注意道具所用電路電線的鋪設,不得在墻面上私自連接或鋪設電源明線與網線。
四、門面
商鋪門面禁止搭建任何形式造型,玻璃上一律禁止粘貼指示牌、裝飾物、廣告或類似的設施,不得懸掛任何燈箱、安裝霓虹燈、射燈。同時,商鋪玻璃朝向內通道的立面須有三分之二的立面寬度必須保持通透,禁止任何形式的遮蓋〔如噴涂、貼膜等〕。鋪門統一向鋪內開啟,不得私自改變鋪門開啟方向,同時不得拆改鋪門把手〔包括鋪門把手的安裝方向〕與更換鋪門把手。面積在100平米以下的商鋪原則上不允許改動鋪門位置。如因品牌經營確實需要改動鋪門位置,須提前向商城運營管理部門書面申請批準。
五、 門楣與銘牌
商鋪門楣處應當只顯示名稱、字號和標志,不得安置除銘牌外其他含有其他商業性宣傳內容。商鋪銘牌必須安裝在指定位置,不得以垂直于門楣的方式安裝或懸掛商鋪銘牌。商鋪銘牌長度控制在門楣長度的1/3不超過2/3的長度,取中間位置,兩邊各保持1/3的門楣長度。銘牌寬度上下距門楣兩邊緣保持100 MM。
銘牌的材質、厚度、固定方式等必須接受商城運營管理部門統一管理。銘牌材料不得選用苯板、KT板等低檔材料,最低材料要求應為PVC或亞克力。銘牌的字體必須發光,應該是立體字,可以字體發光也可以是邊緣發光。立體字字體高度要求5 MM,如安裝支架則支架高度要求5 MM,不允許粘貼字、及時貼等。銘牌字體應當標準完整,字序應當遵守國家的語言文字排列順序。同時,字體的材質、凸凹、色彩、字型、大小、組合等需要通過商城運營管理部門的標準。商鋪銘牌不得用霓虹燈、射燈、彩燈、反光燈、燈箱等來加強效果,或用彩帶、旗幟、鮮花等來襯托。
六、電力與燈光照明
1、電力供給:
供電導線必須選用阻燃塑皮銅芯導線〔導線上應有標注“ZR”記號〕,用電容量在5KV以上的工程必須選用雙層阻燃塑皮銅芯線纜,相線為紅、黃、綠三種顏色,零線為黑色,地線為黃/綠色,導線截面積需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并需配合其回路的保護開關容量與所承擔的設備功率相匹配;導線駁接處須堅固可靠,并包扎阻燃絕緣膠布后再加套纖維套管。嚴禁超負荷用電。
2、燈光照明:
商場公共區域照明條件為:色溫3000K,照度600至700LUX。商鋪在照明設計時應充分考慮,公共區域照明情況。商鋪內應確保足夠的照度與照明質量,在照明設計中要強調照明節能、照明安全、光照的均勻、柔和、無眩光、管理維護方便等。同時,有效管理商鋪內的照明投射方向,嚴禁通過商鋪玻璃投向商場公共區域。在商鋪內使用的照明燈具,指定使用以下品牌和型號:
日光燈:指定T5型日光燈支架,T8日型光燈架及燈盤。要使用電子式鎮流器、電子式鎮流器為歐司朗、飛利浦、松下,雷士,熒光燈管為飛利浦、歐司朗、雷士燈管,提倡使用T5節能型燈管。
石英燈:指定為飛利浦或歐司朗12V燈杯;
金鹵燈:指定為飛利浦或歐司朗燈管;
節能燈:指定為飛利浦或歐司朗;
禁止使用以下類型的燈具:
220V石英燈杯、小太陽燈、碘鎢燈、無產地、無合格證的燈具及光源。
七、展柜〔展架〕
展柜〔展架〕的設計應考慮顧客視覺,便于購物的配置,高度要與人體高度相適應,以方便顧客購物。不得在距離商鋪的入門處2米以內安置任何陳列用具,陳列用具的擺放不能影響通道的寬度。陳列用具應該注意多樣化,要有高低、大小等各種式樣的。大展柜或高展柜不得安置于靠近商鋪玻璃處,而應以低柜或低架的形式陳列商品。陳列用具不應過多。建議在展柜〔展架〕的下方最好安裝照明。
八、櫥窗
商鋪櫥窗的設置位置必須經過商城運營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商鋪櫥窗的設置位置應考慮到客流動線的布置,原則上相鄰的商鋪櫥窗的設置位置應當一致。
同時,必須保證朝向通道的立面有三分之二的立面寬度通透,玻璃上一律禁止粘貼指示牌、裝飾物、廣告或類似的設施,不得懸掛任何燈箱、安裝霓虹燈。采用的色彩要利于表現商品的陳列,櫥窗的陳列設計不得使用滾動、旋轉、振動的道具,不得發出聲響。道具或商品的支架應隱蔽擺放,商品名稱、企業名稱或簡捷的廣告用語,統一安排在臺架上。一個櫥窗只做某一廠家的某一類產品廣告。對櫥窗燈光的基本要求是光源隱蔽,色彩柔和,必須在色溫、照度上與商場公共區域照明條件相協調。防止使用過于鮮艷、復雜的色光。同時,注意防止通過商鋪玻璃投向商場公共區域。